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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律师】购买房产是一个非常复杂并且丰富的法律问题

房产纠纷律师全国各地都有商品房交易,北京每一年都有30到40万套的二手房和商品房交易。如此大规模的交易大部分都是通过中介来完成的,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在英国、美国和香港,房产交易大部分都是由律师来完成的,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律师和律师之间签合同、然后到政府办理登记来完成。我们认为,像房屋买卖这样的大宗买卖,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复杂并且丰富的法律问题。在法律上把事情做严谨,我们才可以保证这个房子在交易中有一个比较公平合理的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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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最近在我居住的小区买了一个车位,开发商开给我的是收据而不是发票,请问是否合理? 

律师解答:对于在小区购买的车位、车库,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具备独立产权的车位、车库,这种车位、车库是可以办理在产权证书上的,这种情况开发商是要给业主开具发票的。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对车位不具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开发商将使用权转让给业主,比如说利用人防工程建设的停车位,这种情况只能开发商就会给业主开具收据,在这里收据就是收付款项的凭证。但是千万提醒买房人注意,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是不允许开发商销售的.
提醒:收据是一个收付款项的凭证,公共面积上划出来的停车位,开发商不允许销售。

问题2:我的房子是老房子,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分开的,但是他们上面的日期不一致,房产证是2001年的土地证是2002年的,请问律师以哪个证上面的日期为准?

律师解答:这个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时间呢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一致的。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规定,房屋永远是属于购房人的,他没有任何期限,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住宅的使用期限是70年,如果是超过70年以后,按照物权法规定是可以自动续期的,这个房屋没有使用年限,只要这个房屋不塌、不破,那么它永远是属于购房人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放心的使用,所以说这两个证时间不统一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如果再次买卖以哪个证为准,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日期为准,在两年之内出售要受到限制,这个呢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另外也有可能按照购房人缴纳契税的日期为准的情况。
提醒:证时间不统一一般以产权证为准,也可按缴纳契税为准。

问题3:请问律师,购买新房是不是只有房子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才能购买?从哪可以查询到? 

律师解答: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必须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才可以销售 开发商是不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第一我们可以去房产管理部门官网上查询。第二在购房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向你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只有持有上述文件,才可以证明他具备销售或预售资格。如果说官网查不到,开发商又不提供,建议购房人不要去购买这种商品房。
律师提醒:销售许可应在售楼处公示,也可在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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